2019年福建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布了,医学教育网整理了招聘通知内容如下,请参考: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核定编制180人,现有161人,缺编19人。根据闽人发﹝2006﹞10、11号、榕人综〔2011〕10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2019年2月14日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院校2019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福州市所辖县(市)(含长乐区)卫生健康单位在职人员,由于夫妻分居或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须经所在单位和县(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须在资格复审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信息于1月下旬发布在福州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发布福州市卫生人才网,招聘后续通知发布在我中心官方网站。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2月14日(正月初十)在福州海峡会展中心参加“福州市2019年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暨博士对接洽谈会”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本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3、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情况特殊的,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四、面试/考核
(一)面试
1、硕士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面试采用答辩方法,设3题,答题时间为15分钟,其中含考生思考准备时间5分钟。
3、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线设置为60分。面试试卷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出卷。
4、每组面试评委采用“6+1”模式,评委小组组长为我中心评委1名,其余6名为外单位评委。面试评委由我中心在面试前一天随机抽出。面试评委小组组长由我中心领导中随机抽取1名担任,其余评委从福州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不含用人单位及县、区评委)中分专业随机抽取6人。
5、面试平均成绩计算方法:7名评委评分总和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除以5)。
6、面试前将依据招聘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方案。明确面试的形式、内容、程序、时间、地点、成绩计算方法、面试领导机构、面试评委组成以及监督纪律要求等。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7、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面试成绩及排名将及时在我中心官网公布。
(二)面试考核
1、博士岗位采取面谈的方式。
2、组织成立考核小组(至少五名),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进行考核,综合考量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经历、业务能力后,填写考核表并评分。本中心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考察
1、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招考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3、组织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我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95号
邮编:350004
电话:0591—83357669联系人:郭宝连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招聘过程材料留存备案。我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33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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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暨博士对接洽谈会岗位信息表
2、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暨博士对接洽谈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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