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要,吸引一批甘愿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医疗技术人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各医疗卫生单位机构编制核定数量及岗位设置需求,决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至2001年8月1日期间出生);部分基层急需紧缺的岗位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急需招聘基层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参加社会养老保险5年以上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放宽的年龄范围均在招聘计划表中明确,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附件1、2、3)。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8.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计划表》,附件1、2、3)。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和银海区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随军、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3. 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和岗位查询
招聘公告信息发布在广西人才网()、北海人才网(http://www/)、银海区政府“银海之窗”()等网站和“魅力银海”等公众号。
报考人员从2019年7月30日起,可登录相关网站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海人才网()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8月1日8:30至8月7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区人社局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月1日8:30至8月9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19年8月1日8:30至8月7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由招聘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其他责任。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开考比例的,按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开考。
4.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银海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79-3228436)。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19年8月26日8:30—2019年9月31日。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三种考试方式进行:
1.绿色通道。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精神,我区福成镇中心卫生院、侨港镇卫生院、西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兴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的,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为1:1时,报考人员直接确定为考核人选。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1比例的,需要通过面试确定考核人选。资格审查结束后因有放弃面试资格而造成岗位1:1比例的,报考人员仍需参加面试来确定考核人选。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2.简化招聘程序。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精神,我区福成镇中心卫生院招聘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和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24的,需要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3.公开招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的要求,我区人民医院和华侨医院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要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岗位详见附件3。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笔试面试均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限制。
(四)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本次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总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满分共100分,各占5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星期六)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依据报考《计划表》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和答题卡考试开始前一起发放,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已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设置确定,并在《计划表》中标明。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