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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合同制人员(第一批)1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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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3月24日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第一批)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24日16:00)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要求按《岗位表》执行。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6、往届生须具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工作经历,2019年及之前的毕业生须于2021年3月24日前取得岗位相符的专业资格(如卫生类专技岗须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岗位代码55-57、59-60、62不作专业资格及工作经历要求),《岗位表》中对往届生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

7、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毕业至今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报名时除须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档案关系保留的相关证明。

8、已取得执业资格的报考人员执业范围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已取得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的报考人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9、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10、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应聘的考生须出示“苏康码”绿码。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名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名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笔试时,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必须佩戴口罩,排队等候时前后相隔必须大于1米以上,有序进入考试区域,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其他面试、体检等环节均按此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

(1)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http://www.zxbm.work:8002/Home/ExamHome?examid=00210301132556)。

(2)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3月22日09:00-3月24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2日09:00-3月25日11:00.

(4)缴费时间:2021年3月22日09:00-3月25日16:00.

【友情提醒】3月24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岗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有关招聘相关通知将在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QQ群(群号:710836968)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进群后予以关注,加群请备注招聘岗位名称及姓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考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免笔试岗位(岗位代码为01-3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成功人员直接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岗位代码为34-62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须于笔试前登陆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在“院务公开栏”的“人事招聘”栏目下载并填写《2021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第一批)报名表》一份(个人签名须手写,其他内容均需打印)、《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法律责任承诺书》一份(均须手写)。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日期: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QQ群另行通知,请岗位代码为34-62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予以关注,并按通知明确的时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021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第一批)报名表》和《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法律责任承诺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10分钟不得入场。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考生须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成功人员直接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由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登陆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在“院务公开栏”的“人事招聘”栏目下载并填写《2021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第一批)报名表》一份(个人签名须手写,其他内容均需打印,已参加笔试人员无需再次填写)、《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法律责任承诺书》一份(均须手写)。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

(1)《2021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第一批)报名表》、《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法律责任承诺书》。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非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报名人员须同时提供前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前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英语等级证书等)。

(5)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6)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需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7)往届生须提供证明工作经历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载证明,医院等级证明(岗位代码55-57、59-60、62不作要求),《岗位表》中对往届生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

(8)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应聘的考生须提供“苏康码”绿码截图。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名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名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在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QQ群另行通知,逾期者责任自负。

(2)面试要求: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折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折算总成绩。

岗位代码为01-33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岗位代码为34-62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在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1、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取加试成绩高者)。

2、体检工作由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期间,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咨询和监督,特设立政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及邮箱。

政策咨询电话: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517-80888229监督电话及邮箱: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监察室:0517-80900377,

本公告由淮安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2021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第一批)岗位表》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法律责任承诺书》

《2021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第一批)报名表》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合同制人员(第一批)114人”的全部内容,还请大家多多关注医学教育网卫生人才招聘栏目,更多更好的关于医疗招聘医学考试知识的相关信息等你来拿!小编在此预祝各位朋友都能早日找到自己喜欢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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