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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关于2020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绩公布及体检、政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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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和《2020年西宁市卫生健康委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西宁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李晓华(专业临床医学、综合成绩83.8分)予以公布。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6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李晓华

二、体检时间 

2020年11月27日上午8:30前持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360元到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宁市城北区祁连路892号)体检中心参加体检,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注:为了加快招聘进度,体检结束后,请于体检当日下午17:00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政审手续,如果体检未通过且复检后仍然不通过的,取消政审资格。

【青海】关于2020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绩公布及体检、政审的通知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其他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有特殊情况(如怀孕等),不能检查某些项目的,应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另行安排体检。考生在体检前,不得饮酒、不得熬夜,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体检当天上午要求空腹,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负。

考生注意:考生请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拟聘用人员将在西宁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官网和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请相关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西宁市中医院0971—4913621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富兴路10号党务办公室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71—6163859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513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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