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考试内容及方法!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 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学类(含医技等)(A类)、护理类(B类)、中医类(C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含医技等)(A类),考试内容为西医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考试内容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C类),考试内容为中医专业基础知识。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笔试考试时间安排,在我院网站()公布。并将提前通知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3. 确定面试人选。为保证招聘人才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选名单确定之后,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及《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每项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要素平均分,各要素平均分之和为应聘者的得分。具体面试工作,按医院面试工作方案和程序组织进行。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应聘高级岗位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含高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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