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医学科 |
超声医师
(2名)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无违法违纪行为,临床岗位要求既往无医疗差错事故记录,医德医风良好。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或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且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优先。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3.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能独立熟练地开展腹部、浅表器官、血管、肌骨等方面超声检查,能独立开展超声造影;
5.取得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者或有“三甲”医院工作5年以上经历者或完成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顺利结业者优先;
6.有一定科研能力和论文写作水平,有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经历者优先;
7.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和应急能力。 |
1、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
2、职责:具体见医院及科室管理制度。 |
1、遵纪守法;
2、遵守医院、科室规章制度;
3、服从医院、科室工作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