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研究生:
(1)直接考核入编。
(2)工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应工资,绩效以科室绩效考核结果为准,鼓励多劳多得。 (3)独立执业后年收入36万元以上;未取得执业资格,或取得执业资格但未能独立执业时1.2万元/月。
(4)单独发放安家费60万元/人。
(5)配套科研项目经费30万元。
(6)工作津贴1500元/月,租房补贴1500元/月。
(7)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或入住大户型人才公寓。
(8)帮助配偶随调或推荐就业、帮助子女在政府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择校就读。
(9)职称评聘开通绿色通道。
(10)社保关系在攀,2017年起在企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后在攀退休的,一次性发放人才年金,每年补贴2万元,最高补贴30万元。
(11)牵头承担的省级及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按立项经费5%给予最高50万元的地方配套资助。
(12)在攀工作且服务企事业单位年限在八年及以上的,给予3万元学费资助。 2、硕士研究生: (1)直接考核入编。
(2)医师类研究生独立执业后年收入15-20万元以上,非医师类研究生年收入12万元以上。
(3)单独发放安家费8万元/人。 (4)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或入住小户型人才公寓三年,租房补贴1000元/月。 (6)人才年金制度。服务满5年后在攀退休的,按照每年补贴1-2万,最高30万元的人才年金。 3、大学本科及以下人员:待遇面议。 4、规培医师: 住宿安排:一年级学员院内免费住宿,水、电物业费用自理。二、三年级医院不提供免费住宿,给予每人每月300元住宿补贴。 待遇保障:一年级年收入54000元;二年级年收入可达75000元;三年级年收入可达100000元。根据出勤天数、考核结果及独立执业情况具体发放。 社保:医院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培训学员承担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及应由个人负担的其他费用。 结业后择优留用医院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