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利州区荣山镇卫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卫生院2023年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且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卫生院2023年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卫生院门诊3楼人事科。
3.报名电话:0839-3950176。
4.报名资料:考生在“利州卫生健康”公众号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附件2《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打印后粘贴近期小2寸彩色证件照,同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在职工作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报考同意书。
5.资格审查:由人事科负责,廉监委监督审查。
三、考试
时间: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其中面试总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成绩公布
考试考核成绩自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卫生院公示公告。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的项目和标准组织体检,放射专业需到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在“利州卫生健康”公众号上进行录用前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流程签订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七、待遇
一经录用,与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卫生院同类人员同工同酬,享受同等待遇。
八、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过程及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区卫健局机关纪委:0839-3213041。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荣山镇卫生院人事科,联系人:胥老师,13547181332。
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卫生院2023年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
2.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