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招聘博士及高级职称医疗人员42人,欢迎查看。
2023年1月18日起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3年1月18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天津中医药大学网站()和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计划(博士及高级职称医疗人员)》(附件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考年龄、报考工作年限、取得资质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但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全日制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10.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要求英语等级水平;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8日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在医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不接收投递纸质简历应聘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将应聘材料打包压缩后,将压缩包发送至:,请将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命名为“岗位编号+招聘部门+姓名”,报名成功以收到医院自动回复的邮件为准,每人限报一岗。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2-60637809
3.应聘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1》或《应聘人员登记表2》(附件2或附件3,本人打印签字后的扫描件)
(2)个人简历(贴有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来自“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带有二维码、来自“学信网”)、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及个人简历中能反映本人业绩及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上述材料,学历证、学位证需于报到前取得,届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支撑材料。
(二)资格初审
医院人事科将对所接收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对于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三)资格复审
医院在面试前会进行资格复审,医院将在官网()发布具体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将不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综合测评等形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进行专家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单位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应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因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医院亦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是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应聘人员的考察由医院人事科会同岗位所属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考察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不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以虚假信息通过笔试和面试环节;
3.存在人格缺陷或其他精神疾病;
4.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接收录用手续人员;
5.其他不适合录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医院公示后的6个月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重新发布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安排。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严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院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天津中医药大学网站()、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计划(博士及高级职称医疗人员)
附件2:应聘人员登记表1(应届毕业生)
附件3:应聘人员登记表2(非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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