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天津市医药科学研究所(天津市医药与健康研究中心)2024年招工作人员2名”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医疗事业单位招聘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岗位和招聘相关事宜吧~
按照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医药科学研究所(天津市医药与健康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我单位”)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招聘计划
2024年1月10日,我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发布。
我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以及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医药科学研究所(天津市医药与健康研究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博士研究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人员,35周岁及以下。
2.应届毕业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2023、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
上述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专业指导目录和人社部门印发的技工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将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4.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不接受以辅修专业报考;
6.同时具备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的;
8.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届毕业生;
9.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岗位
1.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17: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请投递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为syykxyjszp@tj.gov.cn。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博士——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所需提交的材料
①个人简历电子版(PDF版);
②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版(PDF版),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电子版(PDF版);
③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④硕博期间科研经历简介。以上证明材料需要清晰扫描件,并按照顺序合并成一个PDF。
2.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审查材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
本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主要考核报名人员的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和职位匹配度等,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核成绩确定后,我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
4.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或函调等多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6.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方案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如遇特殊情况,经我单位党委研究后,可适当延长完成相关聘用手续期限。其中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等证件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以上各环节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各环节只递补一次)。
(二)应届毕业生岗位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类岗位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进行,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报考指南、报考流程等信息。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7日9:00
缴费时间: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8日17: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3月6日9:00至3月10日9:00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3月19日起登陆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查询。
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须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视为报名成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者,将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信息提交后,将不允许再做任何修改。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费,改报时间:2024年1月30日14:00-16:30。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招聘岗位为非卫生专技岗。
(1)笔试
非卫生专技岗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个科目。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报名人员必须参加规定笔试考试科目的考试,出现缺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聘用程序。
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其中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报考人员按一人计算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在面试前,我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审查材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人员,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确定后,我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
3.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或函调等多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方案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如遇特殊情况,经我单位党委研究后,可适当延长完成相关聘用手续期限。其中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等证书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以上各环节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各环节只递补一次)。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环节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将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
(二)应聘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若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
(四)本方案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五)单位地址及电话
1.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多伦道79号
2.咨询电话:
(1)招聘政策咨询(招聘单位人事部门)
电话:022-27236131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时间:8:30-12:00;14:00-17:00
(2)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22-23337653;022-23337360
(3)考务、网站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评价部 022-58077819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30
附件: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医药科学研究所(天津市医药与健康研究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
天津市医药科学研究所
(天津市医药与健康研究中心)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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