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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条件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条件,欢迎查看。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5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5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1年8月5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8月5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须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除提供学历学位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原用人单位同意,并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招聘公告:

招聘80人!山东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医学教育网医疗卫生招聘栏目每天都会更新全国各地新鲜招聘公告信息,致力于为广大即将进入医疗卫生系统/医院/医疗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服务,以上就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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