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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6名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最辛苦的就是医疗工作从业者了,很多人也有志于或即将成为医疗工作从业者,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了全国各地医疗招聘信息:新疆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6名,详情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4月6日

一、单位简介

医院始建于1958年,2021年12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同意增挂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名称,隶属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管理的正处级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医院占地面积1.3万㎡,建有门诊、医技、住院及综合楼等业务用房,建筑总面积3.6万㎡,设置床位500张,是一所集医疗、急救、康复、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目前已完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估工作。

按照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的评审标准,医院设有临床科室22个,医技科室9个,行政职能科室16个,辖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医院重视学科建设,明确设置重点学科、特色培育学科、中西医结合试点学科及发展方向。院内创新中西医协作医疗模式,推行中西医双查房制度,开展呼吸肺病、神经脑病、内分泌疾病、老年病、消化及心血管等内科疾病诊治及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妇科、产科、肛肠、眼耳鼻喉等疾病的手术治疗,配合雷火灸、穴位贴敷等传统的中医适宜技术,探索实施“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二、招聘计划

根据发展需要,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66人(其中医疗岗位33人,医技岗位3人,护理岗位25人,行政科室5人)(具体需求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原则

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及后续各招聘环节通知。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国家级执业资格证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民语言应聘者(民考民)须达到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九)应聘者年龄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0岁及以下指1991年3月23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岁及以下指1986年3月23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岁及以下指1981年3月23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5岁及以下指1976年3月23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届生指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七、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4月6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地址: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门诊楼5楼组织人事科(乌鲁木齐市喀什西路159号)。

(2)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①自行下载填写《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②自行下载填写《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

双面打印。“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一栏,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出具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材料。本人承诺处需本人亲笔签写,“人事部门政审意见”一栏不用填写。

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⑤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

⑥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全国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的证书复印件。

⑦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国家级资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

⑧自行下载填写《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4)。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主要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至2:1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采用绿色通道。

3.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5);大学本科学历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6);大专学历岗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附件7);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5.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示。

八、考核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文件精神,采取考核制方式公开招聘。考核分为:面试、试工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50%,试工(含试工考核)成绩占50%。

(一)试工(含试工考核)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2.地点:报考岗位的相应部门(科室)。

3.成绩:试工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视为试工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

4.试工考核结果将在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示。未按时参加试工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二)心理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3.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试工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公示

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总成绩将在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示。

九、体检

(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二)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体检由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将在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官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另选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十、考察

(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

(二)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将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将在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放弃。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

十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991-5269306(组织人事科),联系人:苏敏。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1-3782297。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网站()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2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政审表

附件4: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花名册

附件5: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附件7: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doc

淡薄宁静无怨无悔,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用真心,爱心,同情心呵护每一位患者。这是每一位医疗工作者的心声和使命,以上医学教育网发布的公告“新疆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6名”,希望能够帮助您找到合适的岗位,早日发挥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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