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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关于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告

宿迁

根据《关于转发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卫考办发〔2025〕2号)要求,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开始,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管理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2025年12月2日-12月15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统称《申报表》),《申报表》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2025年12月3日-12月17日期间(各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以各自通知为准),考生按要求带齐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各报名点统一组织考试的报名与现场确认工作。2026年2月4日-13日期间,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1.《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网上学历查询带二维码的认证报告);

4.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同时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和社保证明,无社保证明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

5.工作岗位变动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转岗证明材料(原件);

6.医疗机构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7.有下列情况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①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②外省中专我省生源的,报考时需提供江苏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计划(一份复印件);

③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的学历(学位)应是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部队转业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④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所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⑤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平考的应提交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晋升的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⑥报考主治医师资格的,按文件规定提供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相应材料。对于2009年及以前入职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以及2025年已参加主治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未通过且2026年报考相同专业的人员,可暂不作要求。

8.去年已在我省通过部分科目考试,且报考相同级别专业的人员,只需提交《申报表》和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同时提供现在岗工作证明(含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和社保证明,无社保证明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

注: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其他事项

各报点咨询电话:

沭阳县卫健局 83586967

泗阳县卫健局 88765216

泗洪县卫健局  80821290

宿豫区卫健局 84465908

宿城区卫健局 80975990

经开区政法和社会管理事业局 80517066

湖滨新区卫生健康医保局  80609379

苏宿工业园区社会事业与应急管理局82862321

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 82668306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80528072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 84239234

宿迁口腔医院 81889008

宿迁市妇幼医院 82086300

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宿迁市卫生监督所)84389348

宿迁卫生中等专业学校 84826808

宿迁市妇幼保健院81181509

宿迁市中心血站 84385252

宿迁市公共医疗卫生救护中心 84389758

各县区、市直各报名点报送材料至市卫健委审核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关于转发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卫考办发〔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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