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哈尔滨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存在基础药品制度影响乡医收入、身份不清导致乡医缺乏归属感、政策不到位导致乡医后继乏人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姜明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应多策并举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给农村患者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他认为以下几点至关重要:完善乡村医生收入补偿渠道,提高乡村医生合理化收入。建议设立乡村医生从业补贴,根据服务对象核定补贴标准,列入各级政府财政计划;对中西部和困难地区,建议由国家财政以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政策性补贴。同时,建议国家允许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乡村医生在家办医,并根据乡村医生服务人数,按照统一标准由政府采购劳务服务。
重新定位乡村医生身份,从国家制度层面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人员综合保障机制。建议将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村卫生室纳入公益事业单位管理范畴,由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在具体操作上,可采用“乡招村用”的办法,由乡镇卫生院划出一定的编制用于乡村一体化人员招聘,享受卫生事业人员同等待遇;也可通过将村卫生室转变为乡镇卫生院分院、医务人员聘用为派出人员的方式,逐步在编制、工资、社保、职称评定等方面为其提供稳定的保障。
制定激励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乡村医疗服务水平低、业务素质不高问题。建议各级卫生管理部门将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纳入行业管理范畴。开展乡村医生定向培养,由乡村推荐初、高中生参加中等医学专科培训,毕业后回村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建立乡村医生定期培训制度,保证乡村医生每年接受不少于两次的免费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鼓励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在资格审查、职称晋升上放宽政策,同时减免到基层工作的大中专医科毕业生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