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口区积极建立乡村医生准入退出机制,完善村卫生室多渠道补偿机制,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筑牢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一是建立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和运行补助机制。对每个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每年给予500元的补助;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且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每年给予1万元的运行补助。二是明确乡村医生准入、退出条件。综合考虑村居规划、交通半径、人口数量等因素,科学核定乡村医生数量,通过聘用、招聘、返聘、定向培养等形式进入执业;每年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退出处理。三是落实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养老保险等补助政策。对已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的在岗乡村医生,每月分别给予200元、400元的补助;鼓励所有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给予一定的缴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