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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生需谨记这些药物肌注规则

近日,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名22岁河南男子因肚子疼、发热在一家村卫生室肌肉注射一天死亡,患者家属索赔66万。肌肉注射因为操作简单安全,所以一直是基层医疗机构治疗的手段。然而肌肉注射虽然很可靠,但是如果有些药物使用不当,还是会出现事故。所以,对于肌注,基层医生需谨记药物肌注原则。

1、使用可肌注不宜静脉的药物

(1)油溶液型注射剂

有的药物因在水中不溶解或不稳定或为了延缓药效而采用非水溶剂如注射用油制成油溶液型注射剂,这类注射剂仅供肌内注射或局部注射,不得用于静脉给药。如维生素A、维生素D2、维生素D3、黄体酮注射液均为灭菌油溶液。

(2)混悬型注射剂

激素类药常用其醋酸酯,多在水中不溶,常制成混悬剂型,如甲泼尼龙醋酸酯混悬剂,仅供肌内、关节腔内注射,不能静脉注射。

(3)加入局部止痛药或抑菌药的注射剂

有的药物注射时可引起剧烈疼痛,有时会加入局部止痛剂(如普鲁卡因、利多卡因),一般仅限于肌内或皮下注射,如普鲁卡因青霉素注射液,而有的注射剂制备时不加人局部止痛药,使用前在专用溶剂里加入局部止痛药,如青霉素钾以0.25%利多卡因作为溶剂。

(4)可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注射剂

氨基糖苷类静脉推注时,血药浓度骤然升高,可引起呼吸抑制作用,只可肌内注射和静脉滴注。

(5)因剂型特点或其他原因不能用于静脉给药的注射剂

包括肾上腺素注射液、维生素B1、维生素B12、维生素B2、维生素K1、硫酸软骨素注射液、预混胰岛素制剂等。

不过这里注意:维生素B1大剂量肌内注射时,需注意过敏反应,表现为吞咽困难,皮肤瘙痒,面、唇、眼睑浮肿,喘鸣等。

维生素B12避免同一部位反复给药,且对新生儿、早产儿、婴儿、幼儿要特别小心。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维生素K1偶见过敏反应,肌注可引起局部红肿和疼痛。

2、不宜肌肉注射的药物坚决不用

(1)局部刺激性大的药物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四环素类抗生素酸性较强,肌内注射具有较强的局部刺激,浓度过髙可引起局部剧痛、炎症和坏死,故不可肌内注射。

同时,去甲肾上腺素、葡萄糖酸钙(包括其他各种钙盐)、氯化钾(包括其他各种钾盐)、维生素C、酚磺乙胺、氨甲苯酸(包括其他各种酸类药物)、碳酸氢钠(包括其他各种碱类药物)、去甲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磷霉素、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喹诺酮类抗菌药物、阿昔洛韦及某些抗肿瘤药物等,如果肌内注射可引起局部强烈刺激性疼痛,甚至局部组织坏死。

(2)局部吸收很差的药物

药物肌肉注射是溶于组织液,进入毛细血管网,再汇入静脉或者直接进入小静脉或者进入淋巴液再汇入大静脉,进入体循环才能发挥作用。发挥作用过程中药物就会流失很多,所以地西泮等药物,肌内注射吸收慢而不规则,不完全,如果采用肌内注射给药不能达到有效药物浓度,起不到应有的治疗效果,因此不宜肌内注射。

(3)体积大的药物

部分药物,比如膦甲酸钠、甲硝唑等药物,由于溶解度低等原因需要大量溶剂才能溶解,造成正常治疗剂量的药物溶液体积过大,不适宜肌内注射。

3、注意药物的混用

(1)可混合注射的药物

①青霉素、链霉素:两者的盐呈中性,混合无化学变化,无药理性配伍禁忌

②安络血、庆大霉素:混合后pH=4.5,无化学性变化及药理性配伍禁忌

③安络血、止血敏:混合后无化学变化,pH=5,无药理性配伍禁忌

④维生素B1、B12、B6:混合后pH=3.5,它们在酸性下不被破坏,无化学变化、药理配伍禁忌

⑤……

(2)基层不可配伍的常用两种注射药物

①头胞曲松钠与甲硝唑、安茶硷等药物不可混合

②氧氟沙星与安茶硷、穿虎宁、复方丹参、20%甘露醇

③克林霉素与环丙沙星、丁胺卡那霉素、红霉素

④硫酸镁与葡萄糖酸钙、清开灵

⑤清开灵注与葡萄糖酸钙、V-B6、硫酸镁

⑥安茶硷与氧氟沙星、头胞曲松钠、环丙沙星、双黄连、双黄连、阿齐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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