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靖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了统一补充乡村医生的通知,为了加强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解决好靖边县乡村医生长期执业又无资格和乡村医生不足问题,靖边县公开招考一批乡村医生,报名时间截止8月3日。
一、补充对象
1、品德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愿到需补充乡村医生的行政村执业的有志之士。
2、本县区户籍,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3、原则上取得专科以上临床医学专业(含中医)学历,或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专科以上临床医学专业水平证明。
4、原则上要求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书,或者已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者。
二、提交材料
1、近期2寸免冠正面相片4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大专以上临床医学专业学历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大专以上临床医学专业水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2015年新换的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补充乡村医生资格考试申请表。
5、补充乡村医生行政村推荐信。
三、报名审核时间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8月3日。
联系人:赵宇星 联系方式:0912-4643639
2、资格审核:在县卫计局统一报名、资格审核后,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乡村医生补充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乡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各村公布报名条件和时间安排,加大宣传力度,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应报名参加考试。
2、通过本次考试补充的乡村医生,由县卫计行政部门颁发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限定被推荐的行政村卫生室从事乡医工作。
3、各乡卫生院要精心安排、认真负责、广泛宣传,做到不漏一村一人。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严把资格审核关。因宣传不到位,工作不认真负责,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引起的矛盾和纠纷,责任由各乡卫生院负责。
4、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按照每一千人增配一名乡村医生的比例补充。
5、凡考试通过者,须统一服从县卫计局统筹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