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作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组织的核心力量,长期在农村公益岗位为群众提供健康服务。但多年来,乡村医生收入低下,各地都存在着“人难留、没人干”等困境。那么如何破解这些难题?荆门市在全省率先建立起“到龄离岗村医生活有补助,在岗执业村医补偿有政策、养老有保障”的制度框架,有效地保障了乡村医生的待遇问题。
据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荆门市推出的乡村医生待遇制度框架主要包括政策保障、提升补助、财政保障等方面。
一是建立政策保障,破解乡村医生养老难题。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的通知》《荆门市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的实施方案(试行)》,从2014年7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到龄离岗村医,按工作年限每月分别给予240元或300元不等的补助;对在岗执业满3年的村医,每人每年增加定额补助1200元,主要用于资助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二是结合扶贫政策,提升贫困村乡村医生补助。印发了《荆门市医疗卫生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方案》,明确2016-2018三个年度内,对全市范围内210个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312名乡村医生医|学教育网,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
三是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乡村医生待遇来源。补助资金筹集以县级财政为主,所需资金列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发放,直达乡村医生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筹资解决。自2014年7月制度实施以来,截至2016年度末,共投入乡村医生养老资金2956万元,即向近2800名到龄离岗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2306.11万元,向1900余名在岗执业乡村医生兑现定额补助574.74万元,向312名在贫困村执业的乡村医生每月增补200元定额补助74.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