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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市率先全面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1月8日,医学教育网从市卫生局农卫科了解到,从1月1日起,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3100个乡村直接受益。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补偿经费实行预拨制,每年年初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一定比例的补偿经费直接发给乡村医生,余额经绩效考核后发放。

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就是坚持公益性质,坚持便民、利民、惠民原则,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也就是说,这项公益事业中,政府是主导,乡村医生是第一责任人,农村家庭是直接受益者。此项服务要尊重群众意愿,由群众自愿选择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要建立乡村医生服务团队,每个团队由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或骨干医生、护士、防保人员、乡村医生等人员组成。

服务内容大致有四类:一是做好一般常见病的预防;二是为农民提供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3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是为65岁以上老年人、0岁~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家庭提供上门等服务;四是帮助患病农民转诊至乡镇卫生院或县(市)、区医院。

乡村医生作为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直接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以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为服务重点,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代表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自主选择乡村医生进行签约,每户家庭只能选择1名乡村医生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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