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讯:据《齐鲁晚报—今日运河》报道,年满60周岁且离开村卫生室的乡医,可以享受补助啦。为解决老乡村医生的生活补助问题,今年起,济宁将对年满60周岁且离开村卫生室的老乡医发放补贴,预计全市将有1.4万老乡医受益。
听到这个消息,曾经从事过乡医工作的张中民格外高兴,因为再几年他年满60岁时,就可以享受政府发放的生活补助了。
为妥善解决好老乡医(含赤脚医生)的生活补助问题,济宁市从今年起对年满60周岁的离岗乡医发放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现为济宁市户籍,建国后至2011年6月30日已进入或曾在济宁市境内村卫生室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1年(含1年)以上;持有有效的乡村医生执业证明文件;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年满60周岁且离开村卫生室岗位。
符合上述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应根据实施方案规定2个月内办理离岗手续,即可享受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待遇。
对符合条件的老乡医,按照工作年限每满1年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剩余不满一年的工作年限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的计算,以乡村医生于1949年10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的实际工作时间确定。
“长期以来,60岁以上的在岗村医生都不愿意退出,原因是他们老无所养,生活得不到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张中民来说,他从事过10多年的乡医工作,按照标准,他年满60岁后,每月可以领取200多元的生活补助。“钱虽然不多,但体现了政府对咱的关心”
目前,各县区对于符合条件的乡医的认证统计工作正在进行,即将进入补助发放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