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灭菌物品从灭菌器中取出应注意什么?一定有不少参加消毒主管技师考试的考生对此都非常有兴趣。医学/教育/网小编汇整了相关信息,分享给大家供参考。
(1)检查包装的完整性,若有破损不可作为无菌包使用;
(2)手术包应干燥,否则应列为湿包,不可作为无菌包使用。有明显水渍的包亦不可作为无菌包;
(3)用化学指示胶带贴封或其中放有化学指示剂的包,在灭菌后或开包使用前应检查是否达到已灭菌的色泽或状态。未达到或有疑点者,不可作为无茵包使用;
(4)取出的包,掉落在地,或误放不洁之处或沾有水淹,均应视为受到污染。不可作为无菌物品使用;
(5)巳灭菌的物品,不得与未灭菌物品混放;
(6)合格的灭菌物品,应标明灭菌日期,合格标志。
(7)每批灭菌处理完成后,应按流水号登册,记录灭菌物品包的种类\数量、灭菌温度、作用时间和灭菌日期与操作者等。有温度,时间记录装置的,应将记录纸归档备查;
(8)运送无菌物品的工具应每日清洗和消毒并保持清洁干燥。当遭受意外污染时,应立即进行清洗消毒。物品顺序摆放,并加防尘罩,以防再污染;
(9)合格的无菌包应放在无菌物品贮存室内,该室应可关闭并经清洁消毒处理,专室专用,限制无关人员出入;
(10)灭菌后的物品;应放在无菌区的柜橱内(或架子上、推车内)。柜橱或架子应由不易吸潮、表面光洁的材料制成,表面再涂以不易剥蚀脱落的涂料,使之易于清洁和消毒。灭菌物品应贮存在离地高于20cm,离顶50cm和离墙远于5cm处,以减少来自地面,屋顶和墙壁的污染;
(11)分类放置,顺序发放取用。超过有效期(夏天7天,冬天10-14天,潮湿多雨季节应适当缩短天数)应重新灭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