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内科主治医师2016年报考条件:
1、参加消化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消化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注: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前一年度的年底,报名参加2016年度消化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