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传导阻滞治疗原则”相信是准备参加心血管内科职称考试的朋友比较关注的事情,为此,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内容如下:
心脏传导阻滞治疗原则如下:
1. 病因治疗:药物中毒者应立即停药;急性病毒性心肌炎或急性心肌梗死者可加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急性感染者用抗生素或抗病毒药;因迷走神经张力增强者,可口服阿托品或喘息定。
2. 第一度及第二度I型房室传导阻滞:如心室率在50次/分以上,又无症状,一般不需针对心率进行特殊治疗,但应避免重体力劳动及应用镇静剂。
3. 第二度莫氏Ⅱ型及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1)忌用奎尼丁、普鲁卡因酰胺、心得安及大量钾盐,无明显心衰者不宜用洋地黄,以免加重传导阻滞。(2)预防阿-斯综合征。
4. 安装心脏起搏器:对药物治疗无效或不能维持者,应立即安装心脏起搏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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