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低下的设置标准以及表现症状有哪些?快来跟着小编来学习一下吧!
设置标准
中小学生视力低下程度划分标准在防治工作中具有实际意义,它是评价和判定患病状况和防治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国内采用的标准不尽一致,对防治工作的评价和资料的可比性产生了不利影响。在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检查视力以前,即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检查视力,视力低下的分度标准为:0.7——0.9为轻度视力低下,0.4——0.6为中度视力低下,0.3及以下为重度视力低下;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检查视力后,视力低下的分度标准,1995年的<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查研究工作手册>规定为:5.0——4.8为轻度视力低下,4.8——4.6为中度视力低下,4.5及以下为重度视力低下。但是,一些作者采用的分度标准与此又所不同,如<中国学校卫生>杂志2000年第1期中,<北京西城区初中毕业生视力低下及屈光状况分析>一文中采用的分度标准为:4.7——4.9为轻度视力低下,4.4——4.6为中度视力低下,低于4.4为重度视力低下。
表现症状
1、经常揉眼怕光,眼球运动不一致。
2、眼睛有红丝,眯眼或斜眼看东西,或歪头看东西,看书有困难,看电视离的很近看不清远处的东西,看不清黑板上的字。
3、瞳孔后出现白色的东西(视网膜母细胞瘤)。
4、看视力表有拥挤现象,看直线变虚,看直线或垂线由一条成多条。
5、视物弯曲、变形、变远、变小;两眼视物不一致。出现代偿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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