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生岗前培训: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相信是准备参加医学生岗前培训朋友比较关心的事情,为此,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内容如下:
(一)凡死亡病例,应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组织病例讨论;特殊病例(涉及纠纷,刑事案件和疫情等)应尽快组织讨论;已进行尸检病人的病例讨论,待尸检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一般不超过二周。
(二)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有关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医务部派人参加。
(三)死亡病例讨论程序:
1.讨论前必须完成死亡记录;
2.讨论时汇报病情摘要、治疗经过、死亡原因;
3.讨论内容应包括: 死亡原因,诊断是否正确,治疗护理是否恰当,抢救是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四)死亡讨论记录:
1.各科建立专用死亡讨论记录本,在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时,指定人员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按要求进行记录。
2.死亡讨论记录本由专人保管,未经主管院长或医务科同意,科室外任何人员不得查阅或摘录。
3.根据讨论发言内容进行整理后经科主任审阅签字并存入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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