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制度及执行流程”相信准备参加医学生岗前位培训的朋友比较关注的事情,为此,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内容如下:
一、医嘱制度
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住院患者的医嘱一般由医师上班后两小时内在电脑上下达,门急诊患者的医嘱由接诊医师在病历本上手工下达。电脑或网络系统故障时,所有医嘱均改由手工开具。开具医嘱前需核对患者身份。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临时医嘱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同时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在紧急抢救或手术中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医师应于6小时内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4.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每日总对。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护理部应分别转抄于各项执行单上。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文字记录。
7.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当患者出现生命危险,医生未赶到现场前,护士应根据病情实施力所能及的抢救:如吸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心肺复苏等。
二、执行医嘱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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