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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数据库信息补录(修改)办理指南

(适用于医师资格证书无误,但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数据库中无信息或信息与医师资格证书信息不符,需补录或修改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数据库信息人员)

一、办理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二、委托受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

三、程序:

申请人到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领取或者从广西卫生信息网医学考试栏目上下载《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数据库信息补录(修改)办理申请审核表》→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经执业机构初审盖章后向考点所在市卫生局提交申请材料(如为区直单位考生则经单位初审盖章后直接向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提交材料)→各市卫生局审核盖章后按要求统一向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提交材料→中心受理→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审批→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补录或修改信息→补录或修改信息后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通知申请人。

四、须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数据库信息补录(修改)办理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审核表上申请人照片需加盖其执业机构公章;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4.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5.如姓名修改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毕业学校名称、学历及专业修改需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所提交材料请按A4纸规格,并按上述目录排好顺序。

五、受理咨询电话:0771–2809651。

六、受理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卫生人才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民族大道办公区507室),邮编:530021。

七、广西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办事指南相关链接

http://www.gxhfpc.gov.cn/rcyjsfwzx/rcbfzn/2018/0412/49789.html

附件下载: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数据库信息补录(修改)办理申请审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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