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本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顺利进行,现将乌鲁木齐考点2016年领取实践技能准考证工作安排如下:
一、领取程序和要求
因时间紧,程序复杂,今年实践技能准考证的领取工作按照现场确认原则由各区(县)卫生局或单位统一办理。我局将不接受个人领取准考证。
各区(县)卫生局或单位负责查找、记录考生准考证号,统一缴费后领取考生准考证。
二、领取时间、地点
领取时间: 2016年6月16日至6月17日,逾期不予领取。
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7:30
(因银行系统17: 30停止收费)
领取地点:乌鲁木齐市卫生局五楼创卫办公室
三、考试费用:
根据新财非税﹝2013﹞24号文件要求,执业医师: 340元;助理医师: 260元。
望各区(县)卫生局和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按照要求进行做好本年度技能准考证领取工作。
附件:
乌鲁木齐考点实践技能考试考生须知:
1、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日期、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市卫生局医政处申请修改考试时间,否则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视为弃考。(市卫生局医政处电话: 2351070)
2、考生应出示有关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及准考证,在候考室报到。
3、考生须携带工作服、口罩、帽子、听诊器等物品应考,口腔类考生请携带离体牙。
4、考生报到后穿工作服候考。
5、在候考室内应保持安静。一律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
6、考试进行中,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员的安排和引导,按照本考试基地的考试流程进行考试,不得任意进出考场区域,考试为三站式,三个考站未考完自行离开考场的视为零分。
7、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聚集、聊天,以免影响其他考生考试。
8、考生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否则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9、实践技能考试成绩以公布为准,市卫生局将于7月下旬至8月初在市卫生局网站公告栏公布查询实践技能成绩及领取综合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请考生届时查询,市卫生局网站网址:http://wsj.urumqi.gov.cn/.)
10、监督举报电话: 2351570、856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