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药学会会员权利和义务
2015-04-07 14:17 来源:医学教育网
湖州市药学会会员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权;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会议和有关活动;优惠取得本会有关的学术资料;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本会程章,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赋予的工作,积极参与本会活动;弘扬科学精神,遵守科学道德,维护本会合法权益;按时缴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自动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两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经提示无效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调离本市工作时,须办理会籍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以下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除名:
(一)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损害本会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违反科学道德,学术造假的;
(三)触犯国家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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