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重要文件《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这是在2016年出台《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最高卫生行政部门为保障医疗质量水准、构筑医疗安全底线而出台的极其重要并且非常具体的医疗管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7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3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2月14日起施行。
为促进各医院共同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中国医药教育协会拟定举办本次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从深度和广度上推进医疗质量管理与医疗纠纷处理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以医疗核心制度为根基的标准化医疗管理方法;
2、十八项核心制度的最新定义与内涵理解;
3、十八项核心制度中“基本要求”的理解与执行;
4、将新核心制度管理落实与国内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持续改进理念相结合的具体方案案例;
5、核心制度执行过程中面临的难点问题的提出和分析;
6、十八项核心制度意外也需要重视和落实的关键医疗制度(知情同意制度等);
7、医疗损害责任司法解释详解;
8、医疗纠纷的三级预防体系的建立;
9、医疗纠纷院内一站式处理体系的建立;
10、医疗纠纷典型、热点案例解析。
11、医疗产品缺陷责任承担与追偿;
12、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与紧急救治法律问题;
13、鉴定人及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及意见采纳;
14、病历管理、复印、封存环节中的注意事项。
二、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8年7月6日—7月12日 呼伦贝尔(6日全天报到)
三、拟邀专家:(具体授课专家以报到时为准)
每期会议拟轮流邀请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及国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作专题讲授。
四、参加对象:
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领导、医政处(科)长,各级医院院长、业务副院长、医务、质控、纠纷办、病案、护理等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五、培训费用:
会议费1500元/人/期(含培训费、资料费、学分证书费),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学分证书:本次学习班授予国家级Ⅰ类学分6分。
七、报名方法及其它事项:
请将填好的《报名表》邮件发至会务组,会务组将在开班前一周通过邮件的形式传发《报到通知》,告知报到地点、具体日程安排等事宜。
八、联系方式:
电话:010-51879270 传真:010-51879270
联系人:陈龙18510105700(微信同步) 邮箱:16799552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