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函

新形势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管理培训班

2019-03-30 14:11来源:医学教育网T
中医实用技术大健康产业新项目

近三年来,我国在医院质量与医疗纠纷管理方面屡发新政。《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新修订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多部与医疗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先后在2016 年、2017 年年内相继颁布并实施,2018年4月1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首次明确了18项核心制度的内涵要点,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通过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并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8月13日公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新法律、新规定、新要求,必然对医院内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内部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产生很大影响。医疗机构如何理解这些新规定,如何落实这些新规定,尤其是如何让一线医务人员尽快调整认识,适应并在工作中践行这些新要求,成为了医院管理者当前必须要着手解决的问题。医疗机构如何在当前新的法制环境以及特殊的医患环境下,更好的运用新思维、新工具,切实提升医疗质量与安全,促进各项医疗机构评价指标的合理平稳发展,是每一所医疗机构在新时代发展前进的道路上必须直面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特在全国举办“全国医疗质量管理学习班暨新形势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管理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加。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专题一:医疗质量持续改进1、医院质量控制体系的构建、设置和工作开展的基本要求;2、《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具体落实;3、《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出台后,院内配套制度的制定;4、病历书写管理超严监管制度、法律风险及医院如何落实;5、常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实操性讲解:PDCA、QCC、FMEA、RCA、脆弱性分析工具、掌握SOP、流程图、甘特图、柏拉图、鱼骨图、清单的使用。

专题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1、新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具体要求;2、医疗技术管理的具体实施;3、医疗技术管理遇到的实际问题;4、院内医疗技术、手术分级管理的实施步骤和管控措施;5、理解负面清单模式下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专题三: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实务1、《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的纠纷预防体系建设与制度要点;2、《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背景下纠纷接待处理告知的要点及变化;3、《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背景下纠纷接待处理文书与流程变化;4、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5、医疗文书在医疗纠纷中的价值;6、医疗纠纷典型、热点问题和案例解析。

二、参加对象1、各地卫生计生委(局)分管领导、医政处(科、股)、法制处(科、股)、科教处(科、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各地医调委相关负责人;2、各地卫生行业学会、协会、医学院校和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3、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院长、书记、分管副院长、医务处(科)、医教科、护理部、质控科、评审办、医患办、纠纷办、投诉办、门(急)诊科主任、各临床科室负责人等。

三、地点与时间时间:2019年4月19日—4月24日(19日全天报到)

地点:湖南·长沙(具体酒店见报到通知)

四、授课师资(每期会议选择2-3位专家主讲,具体授课专家以日程安排为准)

培训班拟轮流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协和医院、解放军总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及国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做专题讲授。

五、收费标准:培训费1500元/人,为方便与会代表沟通交流,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各单位自理。所有费用报到当天一并缴纳,统一开具发票。

六、学分证书:完成全部学习内容,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Ⅰ类学分。

七、报名方法及其它事项:请将填好的《报名表》以邮件或传真发至会务组,会务组将在开班前一周通过邮件或传真的形式传发《报到通知》,告知报到地点、具体日程安排等事宜,更多会议通知请登录医务管理网www.zgywglw.com查阅。

八、会务组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叶飞电话/传真:010-53041518手机/微信:13520780100报名邮箱:135207801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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