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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关于2019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通知

“天津医科大学关于2019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通知”相信是准备参加医学考博的朋友比较关注的事情,为此,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内容如下: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适应我校学科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快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步伐,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在2019级硕士研究生中继续开展硕博连读的选拔工作。“硕博连读”是指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进行连续培养的一种培养模式,即从本学校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尚未进入论文阶段或正在进行论文工作的在学二年级硕士生中选拔博士生的方式,不进行硕士学位的申请过程。现将2019级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津医大政发[2020]69号)的程序与要求进行硕博连读选拔工作。

二、申请时间

2020年12月10日-18日中午12:00。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详见2021年全日制博士招生章程),网报成功后下载《天津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上交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

四、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根据实施办法中的各项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认真初审,于12月21日前将本单位确定的推荐学生材料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每人的材料装一袋,同时报送本单位推荐名单汇总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如下:

1.《天津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网报后下载

2.发表文章、承担课题、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由培养单位负责审核)

3.文献综述或读书报告1份

4.学位课程成绩单1份(培养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成绩单)

5.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1份(复印件)

6.两名所申请学科或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出具的推荐信(模板).doc(加盖推荐人单位公章)

请将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好后左侧装订上交。

五、资格复审

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的考生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对材料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六、专家评审

申请硕博连读学生,通过资格审查,各专业组织评审专家根据《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拟于12月31日前对学生进行复试考核(报名及复试费共计140元,交费时间及复试记录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最终拟录取名单报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后将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附件: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推荐信(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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