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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21年度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友请注意!海南2021年度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发布!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官方内容分享如下: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卫生健康委,海南医学院附属各医院、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医用设备使用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司《关于做好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函》(国卫规划建装便函〔2021] 17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 77号)和省卫生健康委工作安排,我省拟于近期组织2021年度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委托省医学会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评对象

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至2021年11月26日,不包括毕业前的实习期和见习时间),且尚未取得《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成绩合格证明》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

考评专业


四、考评方法

考评工作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围绕各考评专业的考试大纲,报考人员可以从中国卫生人才网( www. 21wecan.com )下载各考评专业对应的考评大纲。报考人员在本省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明》。

五、考评安排

(一)考生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人才评价”栏报名,提交所有报名信息及合格的电子照片后,方为网上信息提交成功。网上报名时间:10月12-26日。

(二)海南省提交考生材料时间:10月12-27日( 9:00-12:00,15:00-17:30 ),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海南省医学会继续教育部1114室(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34-1号海南省人民医院临床技能中心11楼)。不接收邮寄和个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只接收考生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现场递交的报名材料。

(三)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审核结果查询。查询时间:10月18-28日。

(四)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22-27日。

(五)考评实施时间:11月27日 9:00-10:30、11: 15-12:45。

(六)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于考后两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

六、报名提交材料

(一)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须申报人员本人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联系电话考生手工必填);

2、本人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

3、报考医师类的《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所报考专业须与执业范围一致);

4、报考技师类的相应技术类职称证书复印件;

5、毕业证书复印件;

6、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报考人员的工作证明。

(二)以上所有材料(均为A4幅面)按顺序装订,交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盖章。各单位和报考生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评资格。

七、有关要求

(一)学历毕业证专业为护理、中医(含中西医)、药学(化学师类除外)的考生不能报考技师类、物理师类和化学师类专业考试。

(二)解放军系统报名者网上报名时单位名称应规范填写XX省XX市解放军第XX(大写)医院。到其他医院进修的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在原单位所在省份报名和考试。

(三)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医用设备使用人员报考,并按时提交初审合格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四)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考评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确认现场资格审核成功、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并根据准考证上安排,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五)为保证考评安全,考生在考评中途不得交卷离场。违规违纪的考生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进行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许林洪,66236195;李丽云,6622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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