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民营医疗机构可自主购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
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转移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民营医疗机构购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不再参加评审,由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基本准入参考标准》中有关“专业人员及上岗证”及“辅助设施(条件)”等配置基本要求自主决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民营医疗机构完成设备购置、安装、调试、验收等程序后,填报乙类大型设备配置许可证申请资料,逐级报送至省卫计委备案,省卫计委将对符合相应配置要求的设备发放配置许可证。
从事前审批到事后备案的转变,看似简单,其实质是政府权力的调整、转移和下放,将有利于我市民营医疗机构简化大型设备购置手续,根据自身情况自主购置大型医用设备,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的诊疗综合实力。
            小儿推拿保健师
¥3980起
立即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