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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概述-公共卫生主治医师辅导

2015-10-08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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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概述-公共卫生主治医师辅导:

发热是指致热原直接作用于体温调节中枢、体温中枢功能紊乱或各种原因引起的产热过多、散热减少,导致体温升高超过正常范围的情形。

正常人体温一般为36~37℃,成年人清晨安静状态下的口腔体温在36.3~37.2℃;肛门内体温36.5~37.7℃;腋窝体温36~37℃。

按体温状况,发热分为:低热:37.3~38℃;中等度热:38.1~39℃:高热:39.1~41℃;超高热:41℃以上。

由于致热原的作用使体温调定点上移而引起的调节性体温升高(超过0.5℃),称为发热。每个人的正常体温略有不同,而且受许多因素(时间、季节、环境、月经等)的影响。因此判定是否发热,最好是和自己平时同样条件下的体温相比较。如不知自己原来的体温,则腋窝体温(检测10分钟)超过37.4℃可定为发热。引起发热的原因很多,最常见的是感染(包括各种传染病),其次是结缔组织病(胶原病)、恶性肿瘤等。发热对人体有利也有害。

发热时人体免疫功能明显增强,这有利于清除病原体和促进疾病的痊愈而且发热也是疾病的一个标志,因此,体温不太高时不必用退热药。但如体温超过40℃(小儿超过39℃)则可能引起惊厥、昏迷,甚至严重后遗症,故应及时应用退热药及镇静药(特别是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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