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短期内接触大量三烷基锡毒物的职业史;
二、经1~5天潜伏期出现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
三、尿锡量增高;
四、排除有类似临床表现的其他疾病;
五、临床分级标准;
(一)观察对象
头痛、头晕、疲乏、食欲不振等症状;或短期内意外接触较大量三甲基、乙基、丁基、苯基锡者,虽无局部刺激或全身中毒的临床表现,均可作为观察对象。
(二)轻度中毒
头痛、头晕、极度疲乏、精神明显萎糜,食欲不振、恶心、睡眠障碍等,伴多汗或心率减慢等,可诊为轻度中毒。
(三)中度中毒
具有较重的上述症状,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诊为中度中毒:
1.频繁呕吐,腹壁反射、提睾反射减弱或消失。
2.意识模糊,嗜睡状态。
3.情绪障碍。
4.脑电图弥漫性异常。
(四)重度中毒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诊断为重度中毒。
1.明显脑水肿,表现为昏迷、抽搐,可见锥体囊征或视乳头水肿。
2.明显的精神症状,如幻觉、定向障碍,攻击性行为等。
3.脑电图弥漫性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