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分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4年度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和经济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合格标准(一)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执业药师-无忧实验班
学霸同款好课
¥880起
正保医学教育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