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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剂应用注意事项-药学专业知识二

很多朋友对于铁剂应用注意事项了解的不是很清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相关内容提供如下,希望能为有需要的执业药师考生朋友带来帮助!

1、下列情况慎用:(1)乙醇中毒;⑵肝炎;⑶急性感染;⑷肠道炎症如肠炎、结肠炎、憩室炎及溃疡性结肠炎;⑸胰腺炎;⑹消化性溃疡。

2、注射铁剂期间,不宜同时口服铁,以免发生毒性反应。

3、妊娠期补充铁剂以在妊娠中、后期最为适当,由于此时铁摄入量减少而需要量增加;治疗剂量铁对胎儿和哺乳的不良反应未见报道;因为老年患者胃液分泌减少、自肠黏膜吸收减少,可适当增加口服铁剂剂量;避免婴儿肌内注射铁剂。

4、对诊断的干扰:应用铁剂后,血清铁蛋白增高,大便隐血试验阳性。

5、用药期间需定期做下列检查,以观察治疗反应:(1)血红蛋白测定;⑵网织红细胞计数;⑶血清铁蛋白及血清铁测定。

6、药物过量发生的急性中毒多见于儿童,由于坏死性胃炎、肠炎,患者可有严重呕吐、腹泻及腹痛,以致血压降低、代谢性酸中毒,甚至昏迷。24~48小时后,严重中毒可进一步发展至休克及血容量不足、肝损害及心力衰竭。患者可有全身抽搐。中毒后期症状有皮肤湿冷、发绀、嗜睡、极度疲乏及虚弱、心动过速。有急性中毒征象应立即用去铁胺救治。

以上就是铁剂应用注意事项全部内容了,如果您感觉这篇文章还不错,可以分享给身边的考生朋友参考,更多执业药师相关内容请随时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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