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冲突及其解决的原则是《法规》重要考点,为了帮助大家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相关内容:
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 :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
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 :
(1)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2)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和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
①行政法规由国务院裁决
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位阶出现交叉时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
对同一事项的规定:
(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2)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3)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4)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直接适用;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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