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0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审核时间是在1月29日-2月3日,各位考生注意及时上传材料,医学教育网小编为您整理详情如下: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执业药师协会: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0] 30号)和《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法发通[2019]5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应试科目成绩预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及方式
2021年1月29日-2月3日由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对省考试院提供的考生所填电子信息进行复核。对考生信息有疑问或考生被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应要求考生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通过传真、电子邮箱等形式),对提交材料仍存疑问的,进行现场核查。核查不通过的,通知考生本人。
三、审查结果
审查结束后,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本地区审查结果并将审查通过人员的花名册(保持审查前的原格式)、《2020 年度浙江省考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不通过人员汇总表》《关于2020年度浙江省考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现场考后复核情况的报告》于2月5日前报省药监局人事处。全省审查结果上报后将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公示10天,并公布相关情况反映电话。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他虚假承诺情况的考生,由所属考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查并作出决定;对反映有违纪违规行为情况的考生,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四、其他事项
在合格成绩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在公示期满还未查实的,后续发文、制证等工作照常进行,但在任何时候(如发证、注册、职称评审等任何环节)查实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免试条件、不实承诺的,将依据“承诺制”规定,作出合格成绩或证书(成绩证明)无效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省直单位由省执业药师协会负责考后审查、结果上报及核查。
2016年以前通过执业药师考试考前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进行审查(该类考生不在审查名单内)。
联系人:毛风波、董晗;电话: 0571-88903330、 88903293。
电子邮箱: zjfdazcps@163.com
注意:经医学教育网小编电话咨询浙江人事考试中心,浙江考后审核通知为内部通知,具体大家提交材料之后如果有问题会收到电话通知或者短信通知,若没有收到通知,考生即可等到2月5日之后查看考后审核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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