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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呼吸注意-公卫执业医师技能考试

人工呼吸注意是公卫执业医师技能考试第三站基本操作中要求掌握的内容,医学教育网为广大考生整理如下,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1)应将患者置于空气新鲜、流通处的地面(用褥单、毛毯等垫起),以便施术。在软床上抢救时,应加垫木板。

(2)现场抢救时,如必须搬动患者,需用手抬,并及时进行人工呼吸,以免延误时机。

(3)口内如有异物,应及时清除。头应侧向~边,以利口鼻分泌物流出。必要时用纱布包住舌头牵出,以免舌后缩阻塞呼吸道。

(4)人工呼吸频率为12~20次/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节律均匀。

(5)患者恢复自主呼吸后,可停止人工呼吸,但应继续观察,如呼吸又停,应继续人工呼吸。

(6)非经确诊患者已死亡,人工呼吸不得停止。

(7)除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外,其余方法,须注意勿用力过猛过大,以免造成肋骨骨折

(8)人工呼吸仅适用于短时间急救之用,如有条件应尽早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连接呼吸机进行机械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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