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肺炎的患者的治疗及病情好转标准是什么?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的复习考试,为您提供以下知识汇总:
重症肺炎治疗
重症肺炎的治疗首先应选择广谱的强力抗菌药物,并应足量、联合用药。因为初始经验性治疗不足或不合理,或而后根据病原学结果调整抗菌药物,其病死率均明显高于初始治疗正确者。重症社区获得性肺炎常用β-内酰胺类联合大环内醋类或氟喹诺酮类;青霉素过敏者用氟喹诺酮类和氨曲南。医院获得性肺炎可用氟喹诺酮类或氨基糖昔类联合抗假单胞菌的β-内酰胺类、广谱青霉素/β-内酰胺酶抑制剂、碳青霉烯类的任何一种,必要时可联合万古霉素、替考拉宁或利奈唑胺。
病情危重患者应及时用机械通气。
病情好转标准
1.咳嗽咳痰、胸痛气促等症状明显缓解或消失;
2.肺部湿罗音明显减少或消失;
3.动脉血气恢复正常或血气指标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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