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小板输注的主要目的是预防或治疗因血小板数量减少(血小板减少症)或功能障碍导致的出血。具体来说,血小板输注的指征包括:
1. 血小板计数低于20×10^9/L,并且存在明显的出血倾向或需要进行有创操作时。
2. 对于接受化疗、放疗或其他可能导致骨髓抑制治疗的患者,当其血小板计数降至50×10^9/L以下并伴有自发性出血风险增加时。
3. 在手术前若患者的血小板水平低于50-80×10^9/L,为了降低术中及术后出血的风险,可能需要输注血小板。
4. 当患者存在严重出血且常规止血措施无效时,即使血小板计数高于上述标准,也可能考虑进行紧急输注。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临床应用中,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如基础疾病、是否伴有其他凝血障碍等)综合判断是否需要实施血小板输注。此外,对于某些特定情况下的患者,例如患有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病人,即使血小板计数较低但没有明显出血症状时,并不一定立即采取输注治疗。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