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晋人社职字[2011]63号),经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2011年度卫生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成绩标准如下:
1、各专业考试成绩优秀线标准为70分;
2、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线标准为:正高级55分,副高级50分。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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