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是对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是否具有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的资格评价和认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及执业工作的管理。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
设区的市和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初审及复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日常管理。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实行专家评议方式,通过现场陈述问答、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评议、中医药技术方法操作等形式对实践技能和效果进行科学量化考核。因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试一般是由各地的卫生部门自行组织自主命题,因此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等都是由当地自行发通知。经综合评议后,考核专家对参加考核者作出考核结论,并对其在执业活动中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进行认定。考核合格者,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中医(专长)医师通过学历教育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的,或者执业时间满五年、期间无不良执业记录的,可以申请参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