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为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解读:《规划》如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四个建立健全”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破解中医药发展难题,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重要任务。
一是健全中医医院评审评价体系。在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和中医医院评审等工作中突出中医内涵、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制定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常态化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导各地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引导中医医院落实功能定位,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
二是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改革完善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国家中医药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注重体现中医药特色规律。在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院士增选等工作中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支持力度。建立中医药行业表彰长效机制,周期性开展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评选表彰工作。
三是建立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审评体系、指标体系和方法学体系。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疾病谱的改变和健康维护模式的更新,以及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变化和冲击,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更加多样,社会对中医药创新发展尤其是中医药评价体系的期望更加迫切。“十四五”时期,对中医药科技活动的评价将充分考虑和突出中医药特色,体现出与西医的专业差异,为中医药创造和提供独立的、适宜的评价环境,在此基础上运用适宜的评价标准和方法,不断促进中医药学的持续发展。重点布局评价方法学研究,建立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审评体系和指标体系及相应的方法学体系,以充分体现中医特色优势、充分利用基础(理论)研究和临床研究相关成果为前提,在缓解中医症状和体征、改善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期等能够体现和反映中医优势的疗效评价指标基础上,借鉴现代医学疗效评价指标,综合评价中医药技术服务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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