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为依据。各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以颁布的各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中医助理医师医学综合考试方案及内容见下表:
科目类别 |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含具有规定学历、师承或确有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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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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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础 |
26.67% |
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 |
中医临床 |
50% |
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 |
西医综合 |
20% |
内科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不测试)、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 |
医学人文 |
3.33% |
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 |
注:1.自2010年开始,取消中医(含民族医)中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中的西医内容。
2.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批准,自2010年开始,现役军人(包括军队、武警现役人员及公安部所属的边防、消防和警卫现役人员,不包括军事单位聘用的地方人员)报考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除参加所报考类别的正常考试内容外,医学综合笔试还须增考军事医学内容。军事医学考试内容单独增设一个单元,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增考题量为40道,总分为10分。考试内容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军事医学2024年版)》为依据,复习指导用书可参考部队系统内部发行的《医师资格考试军事医学应试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