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哪里找?医学教育网整理了关于“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眼科评分标准(试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35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35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医院应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
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
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申报医院的人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序号 | 检查内容 | 标 准 分 |
评分标准备注 | ||||
一 | 基础条件 | 65 | |||||
1 | 发展 环境 (5) |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 3 | 评估前3年,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规划合理得2分;执行效果好得1分。未列入规划不得分。 | |||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 | 2 | 评估前3年,政策、措施齐全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 | |||||
2 | 专科 规模 (20) |
床位数 | 10 | ≥50 张床得10分,少于50张床不得分。 | |||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 | 10 | ≥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 |||||
3 | 支撑 条件 (40) |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 20 | 医技科室技术队伍设置齐全得10分,设置符合要求得10分,辅助科室设置不全扣3分,无围手术期监测或重症监测扣3分,临床检验设备(裂隙灯、眼压测量机器、验光仪、眼底照相机、视野机器、眼底镜、角膜内皮测量机器、B超、UBM、OCT)不全扣1-3分。 | |||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 | 10 | 根据设备清单,医疗和辅助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5分。医疗设备的先进性得3分;医疗设备的适宜性得2分。 | |||||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 10 | 评估前3年投入≥300万元得10分,每少30万元减1分;未专款专用的,不得分。 | |||||
二 | 医疗技术队伍 | 135 | |||||
4 | 技术 团队 (20) |
整体实力 | 20 | 医护人员的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力强得10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得5分;对中青年医师进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得5分。 | |||
5 | 学科 带头人 (20) |
学术地位 | 5 | 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得1分;博士生导师得2分;国家级学术副主委以上得2分/常委得1分;国家级期刊副主编以上任职得1分。 | |||
临床能力 | 10 |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2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较高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2分;评估前3年,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2分;评估前3年,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20次以上得2分;评估前3年,应邀参加过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得2分。 | |||||
教学科研水平 | 5 | 评估前3年:指导毕业博士生5名以上得1分;承担在研国家级课题1项以上得2分;SCI收录论著2篇得1分;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国家级专利得1分。 | |||||
6 | 学科 骨干 (25) |
数量 | 6 | 有明确的学科骨干人员,能够满足三个及以上重点专业方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得2分,每个专业方向高级以上职称人员至少1人得2分,每个专业方向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至少2人得2分。 | |||
学术地位 | 8 | 任国家级学会副组长以上职务,得5分;任学组委员1名得3分,每增加1人递加,累计不超过8分。 | |||||
临床能力 | 11 | 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3分;具有其专业方向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得3分;评估前3年,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1分;评估前3年,年主持科内专科疑难病大查房每年30次以上得3分;评估前3年,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得1分。此项取所有学科骨干的平均得分。 | |||||
7 | 医师 队伍(30) |
年龄结构 | 5 |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5分。 | |||
学历学位结构 | 15 | 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比例大于70%,得15分,69-50%得8分,30-50%得4分,低于30%不得分。 | |||||
职称结构 | 10 | 正高级医师总数比例为25-30%,副高和中级医师约占40%,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10%范围,符合要求得10分。 | |||||
8 | 护理 队伍 (30) |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 | 10 | 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3分;结构合理得3分;学历结构合理得2分;职称结构合理2分。 | |||
护士长能力 | 5 | 护士长业务水平高得2分;管理能力强得2分;符合科室工作要求得1分。 | |||||
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 15 | 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得5分;整体护理业务能力强得10分。 | |||||
9 | 人才 培养 (10) |
人才培养情况 | 5 | 评估前3年,培养方向明确得2分;规划合理得2分;落实到位得1分。 | |||
进修学习情况 | 5 | 评估前3年,到国外专业进修人次数(三个月以上)超过4人次得5分,3人次得3分,1-2人次得2分。 | |||||
三 |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 335 | |||||
10 | 总体 水平 (90) |
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 | 30 | 能够独立开展三级医院常规临床技术项目得20分: 1)开展复杂性视网膜脱离、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引起的牵拉性视网膜脱离;黄斑前膜、黄斑孔的玻璃体手术、PDT治疗、眼肿瘤治疗; 2)穿透性角膜移植、复杂性白内障手术等眼前段手术; 3)进行眼垂直、旋转、分离斜视的治疗; 4) 先天性青光眼,难治性青光眼的治疗; 5)眼表分泌物的微生物学检测、玻璃体细胞学检测; 6)具备眼底荧光血管造影、脉络膜血管造影、OCT、角膜内皮镜、视觉电生理、视盘分析、静态视野仪、眼超声等眼科检查设备;UBM 7)眼屈光手术 专业特色显著,以上项目缺1项扣5分。 诊疗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地位,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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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年手术量 | 25 | 评估前3年,青光眼、白内障、视网膜、斜视、角膜、玻璃体手术量年平均高于3000台,每少500台减1分。 | |||||
平均年门诊人次 | 5 | 评估前3年,年门急诊量8万以上为得5分;5万至8万者,得3分;不足5万者,不得分。 | |||||
平均住院日 | 5 | 评估前3年,平均住院日短于6天得5分;每增加1天,减1分;增加6天以上,不得分。 | |||||
疑难危重病例比例 | 25 | 评估前3年,疑难、危重病例≥20%得25分,每下降1%减1分。(疑难、危重病例的病种目录详见附录) | |||||
11 | 亚专科 建设 (60) |
亚专科与专科发展适应性 | 10 | 除普通眼科外要有青光眼、眼底病、斜弱视、眼眶和眼整形、角膜和眼表疾病5个亚专科设置,每个亚专科有独立专业技术队伍得满分。缺一个减2分。 | |||
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 50 | (1)各亚专科前沿(手术部分)(30分)开展: 1)复杂性视网膜脱离、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引起的牵拉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合并视网膜嵌塞,黄斑孔的玻璃体手术;2)眼肿瘤切除;眼眶骨折修复重建手术、小睑裂综合症的手术治疗;3)角膜移植、角膜缘干细胞移植;4)新生血管性青光眼的处理、青光眼引流阀植入术、各种复杂性继发性青光眼的处理;5)晶体脱位的处理、合并有并发症的白内障手术;6)眼垂直、旋转、分离斜视的治疗;7)屈光矫正手术;8)微创手术:微创玻璃体切除手术、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内窥镜下泪道手术。 (2)各亚专科前沿(非手术部分)(5分)开展:PDT治疗;眼科肿瘤放、化疗。 以上两项,亚专科手术部分100%开展得满分,部分开展≥90%得20分,部分开展≥50%得5分,部分开展<50%不得分;非手术部分100%开展得满分,少一项扣除50%得2.5分,两项均无不得分。 (3)眼科影像(10分): 相关影像学检查(CT/MRI;OCT; FFA; ICGA; HRT-Ⅱ;角膜内皮细胞学检测;A、B超;彩色多普勒;UBM; 角膜共焦显微镜,彩色眼底照相;眼前节照相),检查齐备得满分,部分项目开展≥90%得9分,每少1项减1分。 (4)眼科功能检查(5分):视觉诱发电位,视网膜电图,眼电图,多焦视网膜电图,同视机,全自动视野分析。检查齐备得满分,每少1项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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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技术 特色 (50) |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 50 | 对医院提供评估前3年内的5项技术进行评估,单项技术的先进性,在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得10分。 | |||
13 | 诊治 能力(100) |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 30 | 能够独立诊治中华医学会眼科分会制定的《临床诊疗指南》中规定的病种,得满分。 | |||
疑难病种诊治能力 | 35 | 评估前3年,根据医院收治疑难病种总体情况以及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疑难病例的病种详见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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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症病例诊治能力 | 35 | 评估前3年,根据医院收治危重症病例总体情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危重病例的病种详见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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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创新 能力 (20) |
创新项目的数量 | 10 | 评估前3年,有2项临床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10分;1项创新项目得8分,无临床诊疗创新项目不得分。 | 创新项目包括本院在疾病诊疗方面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等。 | ||
创新水平 | 5 | 2项创新项目,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 |||||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 5 | 创新项目的临床推广能力强,得5分。无推广意义不得分。 | |||||
15 | 辐射 能力 (15) |
年出院患者中省市外患者比例 | 5 | 评估前3年,年出院患者中外地患者比例大于30%,得5分,小于等于25% 得1分,小于10%不得分。 | |||
进修医师、护士来源情况 | 5 | 评估前3年,来源于三级医院进修医师、护士(三个月以上)均不得少于20名,低于20名者不得分。来源于三级医院进修人员的比例超过60%得5分,30-50%,得3分;30%以下,得1分。 | |||||
技术推广情况 | 5 | 评估前3年,技术推广项目每年超过2次得5分,不达标不得分。 | |||||
四 | 医疗质量状况 | 265 | |||||
16 | 质量 概况 (70) |
合理用药 | 50 | 综合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门诊、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药占比,综合评分。 | |||
病人满意度调查 | 10 | 评估前3年,满意度大于90%得10分,每下降2%扣1分。 | |||||
医疗事故情况 | 10 | 医疗事故按照等级扣基础分:一级医疗事故扣4分,二级医疗事故扣3分,三级医疗事故扣2分,四级医疗事故扣1分;按照责任乘以系数:完全责任×2.5,主要责任×2,次要责任×1,轻微责任×0.5。按照事故件数累加。扣分总分上限不超过标准分。 | |||||
17 | 单病种质量及费用(60) | 单病种质量 | 30 | 根据白内障治疗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分。 | |||
单病种费用 | 30 | 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费用,确定全国平均水平,高于平均水平30%减5分,高于40%减10分,高于60%减15分。 | |||||
18 | 病区 质量(125) |
医院感染发生率 | 30 | 医院感染发生率高者≥6‰扣6分,≥7‰扣12分,≥8‰扣18分,≥9‰扣24分,≥1%不得分。 | 有手术后群发感染单项否决,不能参与本次评估。 | 单项否决,不能参与本次评估。 | |
诊断符合率 | 20 | 评估前3年,诊断符合率≥90%,得20分,每少1%扣2分,低于80%不得分。 | |||||
手术感染率 | 10 | 评估前3年,白内障手术后感染率≤0.5% 满分,0.5-1% 得8分,1-1.5 % 得6分,1.5-2% 得 4分,>2% 不得分 | |||||
甲级病案率 | 10 | 评估前3年,甲级病案率≥90%得10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 |||||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 | 10 | 评估前3年,建立患者随访制度,同时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50%, 治疗效果好,得10分。重点考核病种:白内障、青光眼、视网膜脱离。 | |||||
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 | 15 | 评估前3年,根据医院的出院人次、疑难危重症比例以及诊疗效果综合打分。 | |||||
建立并实施基础护理和护理质量标准 | 10 | 无标准,不得分;无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的效果评价,不得分。 | |||||
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 10 | 评估前3年,大于95%得10分,每下降1%,扣2分。 | |||||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 10 | 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得10分。 | |||||
19 | 门诊 质量 (10) |
专家出门诊情况 | 5 | 每天均安排高级职称人员出门诊,所有专家每周至少出1次门诊,得5分。 | |||
开设专病门诊 | 5 | 开设专病门诊≥6个得5分;4-6个门诊得4分;2-3个门诊得3分;2个门诊以下或者未开设,不得分。 | |||||
五 | 科研与教学 | 100 | |||||
20 | 学术 影响 (15) |
承办和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 | 15 | 评估前3年,承办会议(5分):国际性学术会议得3分,全国性学术会议得2分,省市级学术会议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 5分。 评估前3年,参加会议(10分):有5人次在大型国际学术会议上(WOC, 亚太区专业学术会,国际专业会)做学术报告得10分,4人次8分,3人次6分,2人次得4分,1人次得2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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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专科 方向 (5) |
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 5 | 评估前3年内,专科有2~3个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研究内容系统、具体,得5分。 | |||
22 | 科研 项目 (16) |
国家级项目 | 12 | 评估前3年内,有3项以上得12分,每少1项减4分。 | |||
部(省)级项目 | 4 | 评估前3年内,有4项以上得4分,每少1项减1分。 | |||||
23 | 临床方向的 科研 成果 (25) |
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奖励(一、二等) | 10 | 评估前3年内,国家级一等奖1项得10分,二等奖1项得7分;部(省)级一等奖得7分,二等奖得4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 |||
SCI收录、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及统计源期刊论著 | 10 | 评估前3年内,SCI收录每篇得2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得1分;统计源期刊杂志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 |||||
发明、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利 | 5 | 评估前3年内,每项发明专利得5分,实用新型专利得1分,外观设计专利得0.5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 |||||
24 | 学生 教育 (14) |
本科生教学 | 4 | 评估前3年内,临床教学不少于本课时的80%,见习、实习轮转安排合理、到位,得4分;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3分;无见习、实习扣3分。 | |||
研究生培养 | 10 | 评估前3年内,毕业博士生≥10人、硕士生≥10人,得10分。 | |||||
25 | 继续 教育 (20) |
国家级、省级(甲类)、市级(乙类)继续教育项目;深入基层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论坛) | 20 | 评估前3年内,国家级一项次得6分,省级一项次得2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 |||
26 | 编写 教材 (5) |
3年内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编写工作 | 5 | 评估前3年内,主编得3分、副主编得2分,参编得1分,未参编不得分。 |
疑难危重症病种清单
角膜病学组
A.疑难病种:真菌性角膜炎、眼表化学伤
B.危重病种:角膜穿孔、铜绿假单胞菌性角膜炎
青光眼学组
A.疑难:新生血管性青光眼、先天性青光眼
B.危重:急性闭角性青光眼、恶性青光眼
白内障学组
A.疑难:葡萄膜炎合并白内障、青光眼合并白内障
B.危重:过熟期白内障、晶状体脱位伴白内障
眼外伤学组
A.疑难病种:陈旧眼内异物、外伤性无光感眼
B.危重病种:感染性眼内炎、损伤性视神经病变
眼整形眼眶病学组
A疑难病种:眼眶骨折、甲状腺相关性眼病
B危重病种:泪腺腺样囊性癌、眼睑恶性肿瘤
眼底病学组
视网膜玻璃体病(序号14)
A. 疑难病种诊治能力:复杂性视网膜脱离、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合并牵引性视网膜脱离
B. 危重症病例诊治能力:眼内肿瘤、出血性脉络膜脱离
眼视光学组
A. 疑难病种:复杂散光、接触镜相关的角膜感染;
B. 危重病病种:病理性高度近视合并视网膜病变、角膜扩张(角膜屈光手术后)
神经眼科学组:
A. 疑难病种:前部缺血性视神经病变、感染性视神经炎
B. 危重病种:特发性脱髓鞘性视神经炎、外伤性视神经病变
斜视学组:
A.疑难病种:先天性脑神经异常支配性眼病(CCDDs) 、A型外斜视伴垂直分离性斜视(Helveston 综合征)
B.危重病种:疼痛性眼肌麻痹、眶尖综合征
眼免疫学组:
A.疑难病种:以闭角型青光眼为表现的VKH综合征、真菌性眼内炎
B.危重病种:急性视网膜坏死综合症 、眼内中枢系统淋巴瘤所致的伪装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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