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强调的是,只有在合法注册的医疗机构中工作的、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在诊疗
护理活动中发生的过失行为,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2. 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
护理规范的行为。即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行操作,存在过错或疏忽大意等不当行为。
3. 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这里的“损害”是指对患者的健康权造成实际的伤害,包括但不限于身体上的损伤、功能障碍以及精神痛苦等方面的影响。
4. 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需要证明医务人员的过失直接导致了患者的不良后果,二者之间有明确的关联性。
当上述四个条件同时满足时,则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案例中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可能涉及到专业鉴定机构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