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内营养的禁忌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肠道梗阻或麻痹性肠梗阻。当肠道出现机械性或功能性障碍时,食物和液体不能正常通过,此时进行肠内营养可能会加重病情。
2. 严重胃肠道出血。在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期间,给予肠内营养可能增加出血风险,不利于止血。
3. 急性胰腺炎早期。急性胰腺炎发作初期,需要让胰腺得到充分休息,以减少炎症反应和并发症的发生,这时应该避免使用肠内营养。
4. 严重腹腔感染或腹部手术后短期内。存在严重腹腔感染或者刚做完腹部大手术的患者,由于肠道功能尚未恢复,不适宜立即开始肠内营养支持。
5. 高流量小肠瘘。高流量的小肠瘘会导致大量消化液丢失,影响水电解质平衡,此时进行肠内营养可能加重症状。
6. 严重代谢紊乱未纠正前。如严重的酸碱失衡、电解质异常等,在这些情况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不宜实施肠内营养治疗。
7. 某些特殊疾病状态,例如短肠综合征患者在术后早期、重度肝功能衰竭等情况也不适合立即进行肠内营养。
以上就是肠内营养的一些主要禁忌证。在临床实践中,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可以采用肠内营养,并选择合适的时机和方式实施。